狗未拴繩“嚇倒”六旬老太,咋賠償?
2023-09-04 15:35:10
格森律所 2023-09-04 15:35 發表于河南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
60歲的張老太騎電動三輪車
途經李某飯店門口附近時
李某未拴狗繩的大型犬突然向她沖來
張老太受到驚嚇致使三輪車側翻
經醫院診斷
右鎖骨粉碎性骨折、肋骨骨折
住院治療15天花費醫療費3.2萬元
經鑒定機構鑒定
其傷情構成十級傷殘
后雙方因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
張老太將李某訴至鄭州市二七區法院
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
各項損失共12.4萬元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規定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
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
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
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
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本案中
李某飼養的大型犬未拴繩
突然竄出導致張老太受到驚嚇摔倒受傷
李某作為動物飼養人
應當對張老太損傷承擔賠償責任

關于張老太主張的誤工費
因其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其雖提交有誤工證明
但該誤工證明系其同村人員出具
與其存在利害關系
且無其他有效證據證明
其誤工及因誤工減少收入的事實
故法院對原告主張的誤工費
不予支持
依法判決李某賠償張老太
醫療費、護理費、鑒定費
殘疾賠償金等共計10.7萬元
法官提醒
李某作為狗的主人 明知自己的大型犬有可能驚嚇到行人 卻未給狗拴繩 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致人損害的風險 因此,在飼養動物過程中 飼養人要樹立文明養寵觀念 遵守相關動物飼養法律規定 增強危險防范意識 切實加強管束責任和看護義務 避免給他人造成傷害
本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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